「臺南州知事官邸」是我台南輕旅行的參觀行程規劃定點之一,這處景點距離台南火車站很近,步行約650公尺就可抵達。
臺南州知事官邸建築,建於明治33年 (西元1900年),是臺南市「日治時代磚造建築」的重要代表作之一。
於民國八十七年(1998年)列為直轄市市定古蹟。經整修後,於2015年2月8日正式開放參觀,成為台南觀光「新景點」。
這棟建築,歷經輝煌至落魄而又重生的滄桑,
在日治時期,曾經是日本皇族來台旅行時住宿的「御泊所」,光芒萬丈,
而台灣光復後,國民政府接收,陸續成為:台鹽稅務警察隊→ 民防指揮所→ 地政事務所→ 東區區公所→軍公教福利中心,醜陋的鐵皮掩蓋了這棟歷史建築的原有面貌,暗淡無光,甚至還一度面臨閒置被拆除的慘境,
慶幸的是,經由群一熱心人士的辛苦奔走和付出,讓這棟建築獲得了「古蹟身份」的保命護身符,由文建會與台南市府共同出資,斥資四千萬元,
2008年開始動工整修,2010年整修完成,獲得「重生」。
整修完成後建築,除了正中間的入口上方的原有巴洛克風格的弧山牆已毀損,這次古蹟修復工程,改用簡單的三角形山牆修補替代,如果沒有和原始照片比對,也看不出有任何的違和感,基本上這棟建築算是成功地還原了當年的光輝風貌。
臺南州知事官邸建築的原始面貌,圖片擷取自「知事官邸」官方網頁
建物的造型,很和諧地混合了「熱帶南洋的洋樓」以及「歐洲的巴洛克」的建築元素,顏色瑰麗,立面凹凸有致,建物整體很自然流露出簡單卻又內含高貴的特殊氣質,
熱帶南洋的洋樓的建築特徵:兩層樓建築物,有迴廊和陽台,除通道口之外並設有欄杆,具有遮陽通風的功能,
歐洲的巴洛克的建築特徵:建物頂部有華麗的山牆,半圓拱的造型,華麗的外突浮雕壁飾,但這棟建物卻只是把山牆以及下緣予以簡單地凹凸變化,改建後沒有日治時期盛行的外突浮雕壁飾,少了庸俗,反而更加高雅與耐看,我不知規劃改建的建築師是誰,太有才了!
建物顏色這麼華麗,其實只是「磚紅」、「鵝黃」、「白」三種顏色的巧妙搭配。
做為臺南市「日治時期磚造建築」的代表作的臺南州知事官邸建築,建築使用的「燕子磚」,體積不到「清水紅磚」的一半,砌磚的工程當然也就比當時的清水紅磚要多耗時一倍以上。
清水紅磚的建築,以磚面「潔、亮」產生美感,新北市淡水區的淡水紅毛城英國領事館、理學堂大書院..等國定古蹟,是典型的清水紅磚建築。日治時期清水紅磚的尺寸規格統一為:長23公分×寬11公分×高6公分
而燕子磚的建築,則是讓磚面的黑紋搭接呈現「紅、黑兩色和諧的圖案」產生美感。燕子磚質地較為細密,因磚面呈現煙燻的暗黑色斜形圖案,斜紋有如燕子的黑尾,故稱「燕子磚」,厚約3公分,長約20公分,寬約10公分。
磚面呈現煙燻的暗黑色斜形圖案,斜紋有如燕子的黑尾,故稱「燕子磚」
建築背面右上方這間顏色明顯不同的房間,就是日本上一任昭和天皇還是皇太子身分時,1923年遊台期間曾經住過的房間。
原臺南縣知事官邸,平時是作為縣知事長官的官邸,但當日本皇族來台旅行時,則成為提供皇族住宿的「御泊所」,日治時期台灣三座接待皇室用的官邸:
(1)台灣北部--臺北總督府官邸(1901年建),現為台北賓館,國定古蹟。平時不開放參觀,僅在總統府的開放參觀日,配合同步開放。
(2)台灣中部--台中縣知事官邸(1899年建),已拆除。
(3)台灣南部--臺南縣知事官邸(1900年建),現為市定古蹟。平時開放參觀。至1941年為止,有近二十位日本皇族曾到訪停留於「臺南縣知事官邸」,人數比作為總督官邸的台北賓館數量更多,由此可見此建築在台灣日治時期歷史中重要性。
臺南縣知事官邸建築主體規模不大,但四周都設有迴廊,
因為建物前後方向的中央與兩側均突出成八角狀,迴廊的寛度也因而產生變化,
迴廊上的門窗,顏色式樣都很古典雅致,
特別是迴廊上設置了各種不同式樣的桌椅,提供遊客休憩觀賞景
在二樓的迴廊上可以眺望周邊的景色
建築的內部,是餐飲與文創商店,
由於二樓為木造建築,受限其承載力,二樓區域限制佇留人數在34人以下,限制了「人潮」等於限制了「錢潮」,可以想像這些商家的經營也挺不容易。
進入建築的內部,見到的景象,感覺很高雅..
這些大型木製藝術景觀裝置,替內部景色加分不少
天花板很賞心悅目
上下式的窗戶,是那個時代慣用的設計,配以精美高雅木製的窗簾掛罩
景點印戳台,左側是文創商店和歷史介紹區入口,右側是餐飲區入口。我沒進入餐廳實際體驗,但根據網友的反映,對這裡餐飲的「價格」與「美味」水準,都是給予肯定的好評。
歷史介紹區,是以前日本皇族來台旅行時住宿的區域,設有看板介紹當年皇太子來台的生活點滴..
由說明得知:日本皇族來台灣旅行時,所吃的食物都是由日本帶來,第一項台灣本地供應的食物是「鮮奶」。皇太子來台時,同樣是由宮內省主膳課運來台灣,當時的新聞報導,皇太子曾經品嘗了台灣水果「屏東的木瓜」。
日本皇族來台旅行時住宿的環境,有許多窗戶,光線充足,視野寬闊…
桌上的相片框,是裕仁皇太子幼年時的相片
裕仁皇太子年輕時期的人形板立像
閒置古蹟經過維修重生後,建築內部轉變成為「文創商店」,是台灣很常見的現象。
因為老舊建築物,即使有幸被列為「古蹟身份」,只是保有不被「拆除」的護身符,如果沒有經費來源,就會日曬雨淋而自生自滅,雖沒被「拆除」但還是會淪落到被「摧毀」的命運。
讓老建築存活下去,就必須有經費來源,而台灣的維護古蹟的意識尚很薄弱,雖然台灣政府有「文建」的機構,顧名思義,功能就是「文化創建」,為了經費師出有名,總都以「文創」掛名,便宜行事,因而古蹟內部設置「文創商品販賣商店」,表徵支出為輔助「文創」產業。
建築內部二樓的「文創商店」,販售商品琳瑯滿目
「和風 」商品價位可不很親民,例如:這尊金色的右手放在衣襟裡面,穿著皮靴「坂本龍馬」像,售價NT28,000
上方穿著和服的娃娃(雛人形) 商品,售價NT18,800。女兒節階梯台玻璃櫃組,售價NT28,000
這些「和風 」商品,是否屬於台灣本土的「文創」?答案就心照不宣了吧..
我在台灣許多地方見到了閒置古蹟經過維修「重生」後,建築內部轉變成為「文創商店」,老建築的「外貌」被復原了,但老建築的「本質」卻變味了..
畢竟保護古蹟建築,本質應該是「既有文化維護」,而非「文化創新」,古蹟是「文化」,文創商品是「商業」,特別是販賣的商品有些是根本與「在地文化創新」無關。
讓老建築存活下去,就必須有經費來源,畢竟沒有經費來源,老建築可能就無以為續而消失,所以,我不反對在古蹟區設置商店,籌集維持古蹟的財源,
但商店地點不宜設在古蹟建築的內部,因為建築的內部是那個年代的生活空間,如果遊客看不到那時期的生活痕跡,歷史的保存情況就不夠「完整」,
如果確有設置「文創商店」必要,應該設置在古蹟的外圍,讓「文化」與「商業」有所區隔,
政府已將「文建會」改名「文化部」了,不知是否因機構改名,就會有適當的項目經費挹注古蹟的維護,無須再以「文創」掛名,便宜行事?機構改名後就能夠更明正言順去支持古蹟的全面維護,讓所有的古蹟內、外部都能還原歷史的原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