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

竹東鎮輕旅行遊記—搭乘「內灣線火車」

我自退休之後,有較多的閒暇時間,到各地以步行能及的輕旅行,行程以參觀當地的「公共藝術景觀裝置」和「古蹟」為主,風景名勝為輔。

「公共藝術景觀裝置」是藝術家為城市創作的藝術品,大多是屬於唯一獨有的作品,而且是真跡,還免費供人觀賞和合影留念。有大量公共藝術景觀的城市,而且持續注入新品,才是有溫度、有創意的城市,公共藝術景觀為冰冷的城市注入了親切的活力,添增了文化與個性的氣質,也很自然成為該城市的代言與地標,讓遊客樂於一再蒞臨參訪。


「古蹟」則是見證這個地區發展的歷史,因為有這些場景存在,曾經的「當下」得以在「未來」的時空重現,讓有心人士不能輕易去抹殺或竄改歷史真相。人們也可由這個地區對古蹟的維護良莠,體現出這個地區的人民和政府之文化與文明的水準,以及當地人的胸懷與遠見的程度。一個短視與現實功利的社會,其古蹟難免會快速消失殆盡,即使是狀似生活富裕,但其精神實質匱乏~

這次由「竹東火車站」搭乘內灣線火車到「竹中火車站」,雖然是個短暫的冷門行程,但所見到的事物,也讓我有不吐不快的感觸,因而加以記錄和好友們分享。

竹東火車站是內灣支線重要的驛站。台灣光復後,1947(民國36)由國人「自行完成的第一條火車鐵路,稱為「竹東線火車」,1951(民國40)通車至內灣後才改成為「內灣線火車」。竹東火車站,為當時竹東線最大的車站,雖然是很平凡的建築,但因為此鐵道線是台灣光復後,首條完全由國人自建的鐵路,有相當的歷史意義,竹東火車站已列為「歷史建築」。










 三節車廂的內灣線火車,車廂外有「201510月台灣自行車節」的彩繪廣告,時隔這麼久了,車廂外的自行車節彩繪都未更新,猜想可能是台鐵認為更新或清除「失時效的信息」這屬於無關緊要的事而視若無睹?也或是沒有經費進行更新或清除吧?畢竟這條鐵路支線班次少、載乘客量少,不足吸引各方投資經費來作車廂外新的彩繪廣告吧!但這樣的疏失,卻對台鐵企業形象會造成很大的傷害,不容小覤!

我到企業參觀,首先都會特別留意企業的「廁所」和「佈告欄」這二個處所,因為這二個處所會曝露出其管理水準的高低,當見到無視於失時效的信息任由繼續公告,顯示這個機構組織管理能力的鬆懈與疏失,這樣的公司、工廠有再宏偉的外在,有再華麗的簡報,也只不過是虛有其表,如果一個企業連「廁所」和「佈告欄」都管不好,那就離「衰敗」距離不遠了! 

新竹縣在鐵路內灣支線推動「一線九驛台灣漫畫夢工場計畫」,因此這條鐵路支線9個車站的月台,都裝置了不同的漫畫公仔為車站代言,很有特色,遺憾受限此支線班車的間隔時間,未能逐站下車觀賞,目前每小時才有一班車,如果要9個車站都逐站下車佇足觀賞,耗費在等下一班車到下一站的時間,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承擔的。只能期待未來台鐵增加內灣支線班車的情況下,才能規劃「一次性完成9個車站逐站下車,觀賞車站代言公仔」的旅程啦~







竹東站代言公仔,作品名:《甲蟲兄弟





榮華站代言公仔,作品名:《畫出嶄新的一頁





竹中站代言公仔,作品名:《瞌睡蟲


台鐵內灣線在竹東鎮境內,除了「竹東」車站外,尚設有「榮華」、「上員」、「竹中」其他3個車站。

這幾個車站中,竹中車站是俗語--「十年風水輪流轉」的活例證。
竹中站設於1947年,1993年還由「三等站」降為「招呼站」,但高鐵設新竹站之後,竹中站成為轉搭高鐵的車站,進行軌道及舊站房撤除,建築變成為摩登的高架車站,並且升為「甲種簡易站」,規模超越了「竹東車站」,成為內灣線的新貴。宛如人生由十足的落魄潦倒,有朝一日鹹魚翻身,成為輝煌騰達,黑白變彩色的傳奇。



步出竹中火車站,首入眼簾是在車站廣場的公共藝術裝置--《竹風塹牛.富貴門樓》,創作者:林舜龍,創作年代:2012




鑄銅水牛,象徵竹東民眾的開墾打拼之精神。




以壁畫、交趾陶構築的門樓,象徵吉祥與財富。


離開火車站往前走,左方小巷,通往竹中國小,目前正值鳳凰木紅花盛開,意味已接近唱畢業驪歌的日子。



竹中國小校園內運動場旁一隅,有一小亭,內置有二座古石碑,還原過往的歷史。頭重埔地區在清朝時期,「潮州系」的劉厝圳,因為導引了「泉州系」張厝圳的水源,引發閩、粵激烈紛爭,經淡水廳同知張啟宣查勘核准,於清咸豐二年(1852)立碑於樹杞林頭重埔輕便軌道旁,由官方介入建立墾地秩序規範,以抑止恃強侵墾滋事的再發生。





日治時代昭和五年(1930年),由於輕便軌道改築道路工程時,石碑被棄土埋沒,民國48(1959)因土墩經剷平工程,二石碑才又重見天日。柯湖里耆老徐阿森發現石碑係歷史遺跡,即告知蘇明進校長,並以牛車載回學校置放。民國七十年(1981)張森文校長接掌竹中國小,目睹石碑內容才知曉與當地拓墾有關,乃於民國七十二年(1983)興築校園圍牆時,豎立於運動場旁現今位置,為後人留下有關此墾地秩序建立的歷史見證。

較高大石碑是「奉憲示禁碑」,告示大意:此地為各佃牧牛、貧民埋葬處所,嚴禁非法開墾,無論何人,總不得在於界內擅行私墾;其界址毗連之地,亦不許侵佔寸土。自示之後,倘有藉端強佔,滋事生端,一經指控,定行拘案究懲,決不稍貸。

另一石碑是「申約併禁碑」,明示了開墾權益界址,防止某些墾戶仗著權勢侵害其他人的開墾權益,立碑警告,倘有恃強刁橫違禁者,鳴眾公罰,罰銀即存福德爺以為香祀需費,決不輕貸。




古石碑從新立、淹沒、出土、置放、重立,經歷過130年的歲月,石碑文字已模糊,如無竹中國小的蘇、張兩位校長對古物重視,我們就見不到這處台灣的160多之前的竹東地區歷史真相場景還原,提醒不論政客對教育課綱如何操弄,台灣的歷史真相不容被竄改,儘管石碑上的文字雖已漸模糊,但有關民生的歷史真相仍清晰存在。

總結:台灣的大小城鄉,看似平凡,但處處存在許多歷史過往,待後人去發掘與還原。
台灣的歷史其實不算久遠,存留百年的文物已屬於「古蹟」層級,奉勸政客們,別再為了意識形態去改變建物,妥善保存「當下」文物,得以在「未來」的時空重現,比清算鬥爭前朝更重要,讓台灣的隨著歲月而增加「古蹟」,體現出台灣地區的人民和政府之文化與文明的水準,才是「真正愛台灣」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